会议本着“区域合作、苏鲁协查联动、边界信息共享、县区共同提高”的联手原则,就进一步加强在“案件协查联动、药品大案要案查处联动、稽查信息沟通共享、苏鲁服务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边界协作配合达成了重要共识。
会议确定,县区对跨县区的案件协查,有关县区均应给予密切配合,在人员、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对跨县区发生的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的案件,应当立即启动区域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第一时间通报有关各方;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员、专门工作小组”等平台,及时交流、沟通各类监管政策和案件信息,提升协作效能。
作者: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