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法院严防案件“超期”提效能
制度约束。院严制定《办案期限跟踪管理规定》,防案对审判过程实现全程“无缝式”跟踪监督。超期严格掌控审限延长、莲法变更的院严报批程序,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的防案,或需要转换程序审理的超期,各个法庭要经庭务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报批;未经研究通过而擅自报请延长审限的莲法,一律从严追究承办人的院严责任。
及时催办。每周召开工作讲评会,全面掌握全庭案件办理情况,对审理时间达到法定审限三分之二的案件预警并进行催办,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进行案情分析并不断总结交流办案经验;同时,对可能超审限案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将工作做到前面,避免超审限案件出现,并对一些临近审限的疑难个案集体商讨对策,研究处理办法。
集中清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四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专项评析活动,对2012年9月前立案而未审结的案件进行逐案统计,并召开专题会逐案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研讨方案,限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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