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厦门满60周岁老人可享“幸福安康险” 市、区老龄办统一投保!

厦门满60周岁老人可享“幸福安康险” 市、区老龄办统一投保

时间:2025-05-02 01:35:49 来源:西域快线之声 作者:百科 阅读:144次

原标题:厦门满60周岁老人可享“幸福安康险” 市、厦门享幸区老龄办统一投保

-本市户籍老人由市、满周区老龄办统一办理投保手续,岁老市区老人无须自行办理

-非本市户籍老人可线上线下自费参保,福安本年度投保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海峡网讯 (厦门晚报 记者 吴笛) 今年,康险在市、老龄区财政的办统支持下,市老龄办和各区老龄办继续为本市户籍老年人统一投保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投保参保老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意外伤害将获得保险赔偿。厦门享幸2018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的满周参保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本市户籍老人由市、岁老市区区老龄办统一办理投保手续,福安老人无须自行办理。康险需要强调的老龄是,2018年11月1日前满60周岁的办统本市户籍老人,其保险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2018年11月1日(含)以后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人,保险则自其满60周岁当月1日起开始生效。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老年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就医证明,即可向承保保险公司提起索赔。所有参保人员保险止期均为2019年9月30日。

经重新公开招标采购,2018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承保,每人年保费为48元,保障地域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范围,保险内容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的赔偿金和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非骨折类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其中身故赔付2万元,伤残最高赔付10万元,骨折和医疗费最高各赔付2万元。

非厦门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也可投保幸福安康险,本年度投保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保费由投保人自行承担。保障条款与本市户籍老人一致。

关注“厦门银龄” 可投保和查询保单

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具体保障内容和保险条款,市民可通过关注“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或“厦门银龄”微信公众号查询。非厦门市户籍老人还可通过这两个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投保并查询保单,线下投保可携带身份证件到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或人保财险相关服务网点办理。

服务热线:4006169933、5563738、95518。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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