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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法院执结13件涉民生旧案

“真没想到事隔20年,上杭涉民生旧这赔偿款还能拿到。县法”日前,院执申请执行人刘某在上杭县法院拿到了20年前交通事故的结件赔偿款17230.53元,刘某难掩激动的上杭涉民生旧心情,连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县法

1995年2月15日,院执刘某在上杭县北环路段被李某驾驶的结件上杭县淀粉公司的工具车撞伤,造成人格障碍,上杭涉民生旧肢体瘫痪,县法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七级,院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结件刘某向上杭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杭涉民生旧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李某负交通事故的县法全部责任,判决李某赔偿原告刘某人身损害赔偿款17230.53元。院执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下落不明,玩起了失踪,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均未能找到李某下落,也没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二十年来,虽然由于人员调整,执行法官换了一任又一任,却始终没有放弃该案的执行,他们先后多次到李某的住处寻找李某,不断到银行、房管局、国土局、车管所查找李某财产线索,但终无所获,最终连刘某也丧失了信心。

今年4月,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上杭法院对历年旧存涉民生积案进行集中执行,执行人员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发现了李某在银行有存款,立即对该笔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被执行人李某最终主动到上杭法院交纳了所欠赔偿款,一起历经二十年的执行积案终于尘埃落定。据悉,自“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采取了多种措施推进涉民生案件清理活动,执行到位标的共计186.16万元,执结了13件涉民生执行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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