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逃匿村民 漳平一村支书获刑一年3个月

 人参与 | 时间:2025-05-05 21:34:46

邓某某原系漳平市某村党支部书记,窝藏因“哥们义气”,逃匿他给被网上追逃的村民村支村民提供吃住。6月24日,漳平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窝藏罪,书获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刑年缓刑一年九个月。个月

2012年3月至同年5月11日,窝藏邓某福(另案处理)受郑某某(已判刑)等人的逃匿雇佣,驾驶厢式货车在漳平市某路段往返运输制作假冒卷烟原材料及伪劣卷烟成品。村民村支漳平市公安局于2012年6月11日决定对邓某福刑事拘留,漳平同日登记上网追逃。书获2012年10月份,刑年邓某某当选为漳平市某村支书后,个月漳平市公安局民警要求被告人邓某某动员邓某福投案自首。窝藏从2012年下半年至2015年8、9月份,被告人邓某某明知邓某福是涉嫌犯罪的人,仍多次在家中留宿邓某福,并提供饮食,为邓某福提供了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明知他人是涉嫌犯罪的人仍然多次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邓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通讯员 陈立烽 俞玮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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