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办幼儿园实行新的收费标准

焦点 2025-05-08 18:52:07 4

  本报讯(记者 秦钊)6月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公办市物价局与市教育局、幼儿园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行新通知,我市公办幼儿园将实行新的费标收费标准。

  通知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公办适当调整市属及东港区、幼儿园实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新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费标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日照要求公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经费来源情况和等级类别收取保教费。公办
  调整后的幼儿园实收费标准为:享受财政拨款的:省级实验、示范类幼儿园430元/生/月,行新市级示范类幼儿园350元/生/月,费标市级一类幼儿园300元/生/月,市级二类幼儿园240元/生/月,市级三类幼儿园200元/生/月。
  享受财政补贴的:省级实验、示范类幼儿园495元/生/月,市级示范类幼儿园420元/生/月,市级一类幼儿园360元/生/月,市级二类幼儿园300元/生/月,市级三类幼儿园240元/生/月。
  经费自理的:收费标准可在财政拨款相应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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