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闻网讯(记者 费洪芹)近日,日照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上调生育自今年6月1日起,企业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工资总额的职工0.5%调整为1%。 据介绍,保险自2015年10月起,单位我市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征缴比例由1%降为0.5%,缴费全市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相应减少。费率此次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日照是上调生育适应国家计划生育二孩政策实施后,保障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落实的企业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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